正興委任執行董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正興(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布黃文彬先生(「黃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并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生效。
黃先生,30歲,獲香港理工大學頒授機械工程學碩士及學士學位。自二零零六年起,黃先生一直從事電機制造行業之業務管理工作。彼於項目管理、報價程序及業務策劃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在此之前,黃先生曾參予制造業營運管理。彼曾成功改善營運系統、制程及政策以支援組織使命。彼於委任日期前之過去三年并無擔任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或任何上市公司之董事職務。
黃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有特定服務年期為一年之服務合約。彼需根據公司細則在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席告退及膺選連任。彼可獲每月23,000港元之董事酬金。此董事酬金乃於服務合約所訂明,及由董事會參考市場條款、彼在本公司之職務及職責、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公司細則後而厘定。
於本公布日期,黃先生并無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香港法例第571 章)所界定之本公司任何股份權益及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無任何關系。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就彼委任為執行董事須知會股東及概無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條文任何規定須予披露之其他事項或資料。
董事會謹籍此熱烈歡迎黃先生加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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