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

經適房違規購買出租引發制度存廢爭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年8月7日 14:28

經濟適用房違規購買、出租的現象日益增多,作為解決現階段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方式,經濟適用房制度是繼續進行還是廢除引發業界爭論。

中新社援引央視《新聞1+1》8月7日報道稱,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給那些沒錢的人準備的,但是現在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有錢人卻盯上了這些有限的經濟適用房,他們拿到了房子之後,不是去住,而是去租或者去售。

早在2005年9月,鄭州市政府就有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不得出租,否則要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然而,本月初記者前去採訪時,卻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不僅可以違禁出租,甚至有中介向記者介紹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方法。


同樣是在本周,有記者在採訪北京9年前建立的經適房集中區天通苑和回龍觀時,也看到了類似於鄭州經濟適用房的現象。

然而與鄭州的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方式不同的是,天通苑、回龍觀的經適房則是在轉賣,而買賣是通過自賣自買的方式實現的,而整個過程中房主只需要繳納少量的費用。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的副所長季如進表示,經濟適用住房是國家給予優惠,對於特定需要的人群給予的一種政策性的,保障性住房。直到現在沒有一個說經濟適用住房是完全產權的。

季如進解釋,「有限的產權」應該說這是一個比較尷尬的詞,因為在物權法對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的界定的時候,好像沒有有限產權這個概念,但是為什麼說有限產權,實際上我們通常把它理解成共有產權,就是說這個產權不是百分之百是你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因為國家給了你土地、稅費的優惠,因此這一部分的產權你還沒有完全的得到。

季如進介紹,七部委2007年的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辦法裡第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說這個責任險給了政府的相關部門。就是現在要想管好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要有管理機構,要有管理人員,要有管理辦法,尤其是處罰辦法,這些東西現在還有所欠缺。

季如進認為,經濟適用住房出發點、宗旨是不應該懷疑的,但是制度制訂以後的各項細節的政策還有討論的餘地。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卻不主張進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他認為目前出現的一連串問題,特別是經濟適用房用於出租,根本上來說還是經濟適用房的制度造成的。比方說,一部分人買了經濟適用房,但是它本身並不是特別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的條件,所以它買了以後,根本就不住,馬上轉手就租出去了,這顯然是制度在執行過程當中沒有嚴把關口。

第二種,他買了經濟適用房,但是在他後來的收入水平發生了變化,他也想把這個房子再租出去,另外再買房,你原有的制度就沒有規定,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的情況下,這個房子該怎麼退出。

第三種,他可能把這個房子出租出去,然後他換另一個地方,用較低的價格來購買一個條件較差的房子,這是他本人雖然一次享受到了政府給他的優惠,但是他願意自覺自願地把自己的住房消費壓到一個較低的水平,同時他用此得到的收入去滿足其他方面的需要,這也是實物性的財政補貼的住房分配,它本身存在的弊端。

蔡繼明表示,也許政府原來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一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由於出現了不正常的這些現象,會遭到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對這種制度的懷疑和批評。

早在1991年6月份,國務院就在《關於繼續積極穩妥的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發展經濟適用的商品房,優先解決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的住房問題。1997、1998年是房改的關鍵時期,也是房地產產業的起步時期,當時的商品房價格同以工薪階層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經濟承受能力差距甚大。國家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和起動市場消費,在這個時候,適時推出了經濟適用房政策,用於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從1998年經濟適用房開始興建以後,全國各地的經濟適用房在短短幾年內如雨後春筍般快速發展,房價的相對低廉逐漸成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選擇,無論開工面積和項目數量都在成倍增加,經濟適用房迎來高速發展時期。

2006年8月,建設部稱,經濟適用房將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租賃型經適房將是未來發展方向,廉租房、租賃型經適房及限價商品房三者將共同組成實物性的住宅保障。

2009年有城市推出首批經濟適用房,讓人沒想到的是,上千套的房子竟然遭遇了因定價太高,而沒有人買的尷尬情況。相關部門表示,定價偏高是因為建設時遇到了建材漲價等因素,但是房子不可能降價。而類似的情況在去年的其他城市就曾出現過,經濟適用房公共產品屬性和市場屬性之間的矛盾所引發的經濟適用房存廢問題更加引人關注。

來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字顯示,2009年上半年,全國各地新開工經濟適用房3,388萬平方米,48萬套,完成投資468億元,同時,面對近期武漢「六連號」事件,北京大量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等新聞,所引發的廣泛關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侯晰珉認為,經濟適用房是現階段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別是一些住房價格較高的大中城市,適度發展經濟適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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