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童輕判 法官被剿 司法院:建議修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最近陸續發生不到六歲的幼童遭性侵,加害人卻獲得輕判,引起網友憤怒,兒福團體也發生「一人一信」行動上告馬總統,甚至揚言要發起大遊行抗議活動。對於兒福團體的訴求,司法院今天回應表示,已經建議法務部修法,無論有無違反意願,性侵害七歲以下幼童,一律以強制性交罪究責,同時要加重其刑。
(杜大澂報導)
連續發生兩歲、三歲和六歲幼童遭到性侵害的案件,法官卻輕判加害人,引發網友憤怒,透過「臉書」連署,造成轟動,兒少團體也關注這項議題鎮。
對於輿論的強烈質疑,司法院上午針對兒少團體的訴求做出回應。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指出,對於個案不會干涉,未確定的個案也不會批評,不過,法律確有不足之處,因此,已經建議法務部修法。「如果對幼童任何的性侵害行為,我們都建議改成強制性交論,無論意願與否,年齡層建議至少在七歲以下幼童。」
另外,司法院表示,一直以來都有加強法官實務訓練,司法判決中,也有納入兒童專家的判斷,了解他們的看法,未來也會在審判實務中,提高醫師和諮詢師意見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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