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晶:代子公司合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股東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19 18:46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19
2.公司名稱:合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90.015%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在考量長期發展策略所需、整合雙方資源、拓展業務範疇、提昇企業競爭力等
因素擬與母公司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晶科技)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之
規定辦理簡易合併,並業經雙方公司民國(下同)105年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雙
方暫定105年3月27日為合併基準日,合晶科技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
司與合晶科技簡易合併後,依合併契約書之約定,擬以每股新台幣0.15元配發股東現
金。本公司之股東若有異議者,請於本通知日(即105年2月19日)起算30日內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異議。因自105年3月27日起本公司將為消滅公司,於是日起本公司之股
票即作廢,而配發予 貴股東之股款,預計於105年3月31日以支票方式寄發。
特此公告
合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焦平海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華里11鄰自強一路16-6號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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