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富電子:澄清有關經濟日報104年1月28日C3版報導之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8 11:51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8
2.公司名稱: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C3版:…法人估計上季獲利可望優於預期,去年全年每股純益可望達
6元……全年毛利率力守40%以上。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純屬媒體及法人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相關數據。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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