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驊陞科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開曼驊陞)達第一項第二款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已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透過境外子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467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627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68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196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43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510

5.計息方式:

計息方式:年利率1.5%,自實際借款日起按日計息,按季支付利息,付息日為

每季末之次月10日前。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本金一次清償完畢,惟視資金需求得於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

(2)日期:

借款期限為99/12/1~100/3/31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36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6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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