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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0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1/2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鎮秀才路851號桃園職業訓練中心二樓環型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12/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1/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三項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
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凡本公司股東如欲於股東臨時會提名獨立董事候
選人者,自民國99年12月14日起至99年12月23日止受理股東書面提名申請。受理地
點:桃園縣楊梅鎮秀才路968號,其他相關事宜將依規定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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