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特納:美監管機構需快速實施監管新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美國財長、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主席蓋特納1日表示,各金融監管機構需要更加仔細但快速地實施為避免危機重演而制定的新規則。
綜合媒體10月1日報道,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1日表示,美國主要金融監管機構需要更加仔細但快速地實施為避免危機重演而制定的新規則。
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1日首次召開會議,作為委員會主席,蓋特納表示,新規則應該實現平衡:不但應該保護各個監管機構的獨立權限,還應該引導機構間合作和配合。他表示:“我們將盡力維持這種平衡。”
該委員會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law)創建,目的是通過識別風險并應對緊急風險監督美國金融體系。不過,雖然法案為金融監管設立框架,但不同機構仍需要對其進行解釋和實施,導致它們在一些新政策上產生沖突。
委員會成員1日召開了大約1小時的閉門會議,之后對外開放,并就委員會的架構、加強非銀行金融企業監管的規則以及沃爾克法則進行了投票。制定新規的目的是阻止銀行利用自有資金從事高風險交易。
在正式提出議案之前,委員會還邀請公眾對新規則進行評論。
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的投票成員包括:蓋特納、美聯儲(Federal Reserve)主席伯南克(Ben Bernanke)、貨幣監理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簡稱0CC)代理署長約翰·沃爾什(John Walsh)、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瑪麗-夏皮羅(Mary Schapiro)、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簡稱FDIC)主席貝爾(Sheila Bair)、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聯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代理局長德馬科(Edward J. DeMarco)、以及國家信貸聯盟署(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署長馬茲(Deborah Matz)。
(劉杰 實習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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