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18
2.公司名稱: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補公告本公司董事會105/2/16決議通過員工酬勞案。
員工酬勞:現金新台幣22,402,089元、股票0元。
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