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18
2.公司名稱: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補公告本公司董事會105/1/28決議通過發放員工及董監事酬勞
(1)本公司104年擬提撥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64,753,881元;另提
董監事酬勞,金額為19,426,164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2)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