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明行動:第二次變更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無擔保私募普通公司債發行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99/02/01
2.原公告申報日期:99/01/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無擔保私募普通公司債未於發行日99/1/5
募足,由原發行期間99/1/5~102/1/4更改為99/1/31~102/1/30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無擔保私募普通公司債未於第一次變更發
行日99/1/31募足,由第一次變更發行期間99/1/31~102/1/30更改為99/2/26~102/2/25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8/12/22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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