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工商總局日前公佈了反托拉斯法兩個配套規章,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負責人6月5日表示,作為反托拉斯法的兩個配套規章,上述檔案的出爐是確保反托拉斯法順利實施的基礎性環節。
據新華社6月5日報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公佈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通訊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式規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程式規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托拉斯法》已於200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負責人6月5日表示,作為反托拉斯法的兩個配套規章,上述檔案的出爐是確保反托拉斯法順利實施的基礎性環節,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內容。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通訊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式規定》旨在規範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壟斷行為,但不適用於查處壟斷通訊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的價格壟斷行為。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程式規定》旨在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但不適用於制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群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涉及的價格方面的行為。
“反托拉斯執法具有很強的法律性、專業性和複雜性。上述兩個檔案對反托拉斯執法程式作出了一些特殊規定,將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效開展反托拉斯執法的前提條件。”這位負責人說。
(馬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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