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A股港股

【滬深股市】中證監:中介機構核查?IPO企業須增私募基金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6 07:05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對私募投資基金的備案要求,私募投資基金投資運作應遵守相應規定,中介機構在核查企業上市過程中也要進行核查,並在相關材料中出具核查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日在發布會上表示,從發行監管工作看,私募投資基金一般有四種方式參與證券投資:一是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私募投資基金投資入股或受讓股權;二是首發企業發行新股時,私募投資基金作?網下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申購;三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權類證券(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等)時,私募投資基金由發行人董事會事先确定?投資者;四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時,私募投資基金作?網下認購對象參與證券發行。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以下稱中介機構)在開展證券發行業務的過程中,應對上述投資者是否屬於上述相關規定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以及是否按規定履行備案程式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張曉軍介紹說,對於第一種和第三種方式,中介機構應對發行人股東中或事先确定的投資者中是否有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規定履行備案程式進行核查,並分?在《發行保薦書》、《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中對核查對象、核查方式、核查結果進行說明。

對第二種方式,保薦機構或主承銷商應在詢價公告中披露網下投資者的相關備案要求,在初步詢價結束後、網下申購日前進行核查,網下申購前在發行公告中披露具體核查結果,在承銷總結報告中說明;見證律師應在專項法律意見書中對投資者備案情況發表核查意見。

對第四種方式,保薦機構或主承銷商應在收到投資者報價後、向投資者發送繳款通知書前進行核查,在合規性報告書中詳細記載有關情況;發行人律師應在合規性報告書中發表核查意見;發行情況報告書應披露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張曉軍同時表示,這項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已受理尚未安排上發審會的企業,應按上述要求盡早補充commit專項核查檔案;已安排上發審會以及已通過發審會尚未?動發行的企業,按會後事項程式補充commit核查檔案。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