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4/14起收取NO-SHOW費用 航空雙雄暫不跟進
鉅亨網記者盧冠誠 台北
新加坡航空將自4月1日起(以開票日為準),針對已訂位開票但未如期搭機且未在班機起飛前更改或取消該機位之旅客,收取NO-SHOW費用,並於4月14日起正式實施收費。對此,航空雙雄華航(2610-TW)與長榮航(2618-TW)均表示目前將不會跟進。
新航表示,此項費用主要目的在避免機位浪費,並提供其他旅客再利用的機會,為方便旅客了解,台灣地區將先予試行,並於4月14日起正式實施收費。豪華套房及頭等艙、商務艙、經濟艙收取費用分別為9600元、6400元、3200元。
鳳凰(5706-TW)總經理廖文澄表示,新航收取NO-SHOW費用是可以被理解,因為航空公司是沒有「存貨」的行業,因此必須對於載客率以及營運績效方面做嚴格控管。
新航呼籲,旅客在完成開票後若無法成行,請務必通知其承辨旅行社或新航取消機位,以避免NO-SHOW費用產生,此項費用將於旅客持原機票再次訂位或申請退票時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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