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規禁外資網絡出版 許可只發給中國公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17 13:44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局和工信部周日(14日)發布網絡監管新規,從3月10日起,嚴禁外資、合資機構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不得直接發布原創或改編的「創意作品」,網絡出版許可將只發放給中國公民。分析人士指,該禁令不僅限制外國新聞機構報導敏感政治新聞,也限制了商業、娛樂訊息。
《星島日報》報導,美國之音指出,《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明確寫道中外合資、合營和外資單位不得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不得直接出版網上文字、圖片、地圖、遊戲、動漫和音視頻讀物。違者將予以查封和扣押。
如若在中國進行網絡出版服務,不僅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而且「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新規也意味着外資企業無法獨立在中國進行出版業務,必須與獲許可證的國內機構合作運營。新規還給地方政府分派了任務,要求其定期監察國內網絡出版商,監督他們的年度檢查。內容提供商也必須進行自我審查。
華盛頓智庫加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夏業良說,中國的做法進一步提高了國外新聞出版單位進入中國的准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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