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補充公告本公司取得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590地號及建物全部(原士林金雞廣場)鑑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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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590地號及地上建物全部(原士林金雞廣場)。
2.事實發生日:99/5/27~99/5/2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371.535坪及地上建物;
購買總價款為新台幣3,550,000,000元整(含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上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第一期款:支付簽約金約20%。
2.第二期款:用印款約10%。
3.第三期款:99.8.26前支付67%。
4.第四期款:產權過戶三日內支付2%。
5.尾款:支付1%。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3,593,421,700元整。
2.司貝斯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3,589,307,095元整。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王冠元先生
2.司貝斯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王富生先生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8)台內估字第000284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1號
2.(91)台內估字第000078號;(96)中市估字第0000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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