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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歸"成了"祥林嫂"

鉅亨網新聞中心

同學是個“海歸”,在外漂泊10多年,去年底舉家遷居北京。今年初,“海歸”買房了,這著實讓他郁悶了一陣:拋掉靠近舊金山的一棟別墅,只能換回三環內一套百余平米的公寓房,而且還是二手房。

簽約時,中介和賣家同時提出:合同簽兩份,一份是實際交易價,另一份降低交易價,辦過戶手續時可以少交幾萬塊的稅費。“海歸”當場拒絕:這是在犯罪!在美國,這種行為至少要坐兩、三年牢。

但半年過后,“海歸”后悔了,他變成了“祥林嫂”,逢人便說:“自己太傻太天真,這陰陽合同在國內根本不算個稀罕事。”他表示以后不再做這種傻事。

“海歸”似乎進化了,變聰明了,但這種“進化”和“聰明”對于整個社會意味著什么?陰陽合同是偷逃國家稅款的違法行為,為何“在國內根本不算個稀罕事” ?類似不算個稀罕事的違法行為可能還有很多,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當更多人對此習以為常,必將造成極大的社會危害。


許多小孩愛看馬戲團的馴獸表演,美女揮舞指揮棒,讓老虎坐它就坐,讓它趴下就趴下,個個成了乖乖虎。殊不知,美女手中的指揮棒是帶電的,在長期的威逼下,老虎的獸性被壓制住了,只能服從美女的指揮棒。

人類社會也有一根無形的指揮棒,那就是法律武器。當有人在利益面前忘乎所以、鋌而走險,就應該及時動用法律這根指揮棒,電擊一下,猛敲一番。否則,更多的“海歸”將變成后悔不迭的“祥林嫂”。

曾幾何時,我國證券市場黑幕重重,老鼠倉、大股東占款、內幕交易等等,可謂一幕接一幕上演。但最近幾年,管理層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違規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快速處理,觸及刑法的立即移送司法機關,有效維護了市場“三公”原則。今年以來,已有15起涉嫌內幕交易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最近還聽說了一件“趣事” :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長期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監管單位屢發監管函,要求大股東還款,但大股東視而不見。最終,監管單位發函通知大股東,此案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天,大股東把所欠款項一分不少歸還上市公司。

在法律的指揮棒下,大股東也成了乖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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