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地制法衝突畫面 電視台全播 NCC全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今年一月份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法,在動用表決的過程中,藍綠再度上演全武行。NCC委員會議今天通過,當天播出打架畫面的各家電視台,「全面受罰」,依照累犯程度,分別遭罰三十萬到「發函警告」等處分。這也是電視台第一次因為播出立法院打架畫面而遭罰!(彭群弼報導)
1/18,立法院朝野黨團甲級動員,針對地方制度法修法進行表決大戰,結果上演打群架的戲碼,衝突一波接一波,打成一團。當天成為新聞報導焦點,各家電視台都在晚間主要新聞時段播出畫面。由於在晚餐時段播出衝突畫面,NCC移送廣告及節目諮詢委員會議討論。與會的十七位專家學者熱烈討論,並經過表決,以11~14票的多數決,通過建議處分各家電視台,成為第一起因為播出立法院打架畫面而受罰的個案。不過,表決過程中,也有少數委員認為:部分加註警語的電視台應可免於受罰,但大多數委員不認同。
雖然各家電視台播出的畫面大同小異,不過,因為中視及民視,過去三年累犯達到五次,遭到新台幣30萬元的罰鍰。其他包括:台視、華視、中天、三立、TVBS、年代、東森、東森財經台、民視新聞台,無論有線還是無線系統,全部都遭到警告處分。換言之,幾乎是有播有罰。NCC傳播內容處何吉森處長表示:諮詢委員認為:新聞節目必須符合普通級,任何對兒童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暴力、血腥、恐怖等情節,或可能導致兒童產生模仿,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之虞的情節,都不能播出。因此給予處分。
有趣的是,國民黨後來引用了地制法修法的影片,製播一支電視廣告,同樣也被NCC移送諮詢會議討論,諮詢委員最後決定「發函改正」,並沒有罰款。比對電視台當天的新聞畫面以及後來的廣告影片可以發現,廣告片中的打鬥場景不到十秒鐘,並有部分採用停格處理,因此,專家學者認為情節相對比較輕微。投票時也反映出這樣的意見,有八位認為應該發函改正,七位認為需要處分。兩人認為不處分,最後決定發函改正。
國會打架並非第一次,為何這一次全面開罰?NCC表示:尊重諮詢委員的見解。何吉森說:NCC不會對電視台「如何處理新聞」做出規範,以免影響新聞製播的自由,但如何做到符合普通級的標準,相信各電視台的新聞部門,都很清楚。可以確定的是:如果立委想要靠肢體衝突搶佔電視新聞版面,未來的困難度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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