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私募可轉換公司債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2.公司債名稱: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二億元
4.每張面額:未定
5.發行價格:未定
6.發行期間:未定
7.發行利率:未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1.發行保證人:未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3.賣回條件:未定
14.買回條件:未定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業經98/06/19股東會決議,在不超過新台幣二億元額度內,
辦理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且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
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參考價格,轉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0%範圍內為原則。
(2)本公司以99/03/23為訂價基準日,訂定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可轉債之轉換價格
參考價格為4元。本次私募可轉債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自由轉讓。
本次私募可轉債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櫃交易。
(3)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令全權處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