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采光電: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催繳之股票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1/23
2.公司名稱:晶采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為99年10月16日~99年11月16日。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於99年11月16日起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99/12/3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褶帳戶。
(2)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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