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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縣中壢市雙嶺段1122-0000.1123-0000.1127-0000.1160-0000.1161-0000
1161-0086~0116共31筆.1161-0124~0129共6筆.1161-0131~0147共17筆.
1161-0150.1161-0163~0167共5筆.1161-0170.1161-0173~0181共9筆.1161
-0184.1162-000.1162-0073~0080共8筆.1162-0082~0086共5筆.1162-0088
~0122共35筆.1162-0124.1162-0125.1162-0129.1162-0131~0136共6筆.
1162-0138.1162-0139.1162-0141~0150共10筆.1162-0152~0165共14筆.
1162-0169.1162-0173.1162-0183~0185共3筆.1162-0190.1162-0196.1162-
0201~0204共4筆.1162-0209.1162-0210.1164-0000.1165-0128.1165-0129
1165-0135.1165-0137~0139共3筆.1165-0142~0162共21筆.1165-0164~
0169共6筆.1165-0171.1165-172.1173-0003地號土地及觀音鄉中觀段
0789-0000.0790-0000.0799-0000.0800-0000.0801-0000.0805-0000.0806-0000
.0807-0000.0808-0000地號土地。
桃園縣中壢市雙嶺段道路1121-0000.1126-0000.1129-0000.1135-0000.
1136-0000.1137-0000.1139-0000.1154.0000.1154-0001.1157.0000.1159-0000
1161-0022.1161-0023.1161-0052~0054共3筆.1161-0056~0058共3筆
1161-0061.1161-0062.1161-0085.1161-0168.1161-0182.1162-0180.1165-0082
.1165-0083.1165-0122.1165-0141地號土地及觀音鄉中觀段道路0788-0000
.0791-0000.0792-0000.0797-0000.0798-0000.0802-0000.0803-0000.0813-0000
.0814-0000.0816-0000.0817-0000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8/26~99/8/2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76,037.66平方公尺,折合23,001.39坪
交易總價965,325仟元,單價約41,9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自然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利益約487,80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於99年8月26日交付150,000仟萬,第二期款於99年9月6日前130,000仟萬,
第三期款於99年10月30日前文付100,000仟萬,第四期款於99年11月30日前交付
585,325仟萬。
甲方於99年12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始付第肆期價款,應賠償自99年11月30日
起以每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付乙方以作為賠償金。
甲方於99年12月31日後尚未付清第肆期價款,應以總價款之15%計付乙方以
作為賠償金,且乙方得以書面通知逕行解除本契約並憑該書面通知,逕向買
賣價金信託機構通知終止信託關係,甲方絕無異議。終止信託關係後應返還
甲方之信託財產,在乙方得向甲方請求賠償金之範圍內,視為甲方同意乙方
優先代為受領以做賠償金,甲方絕無異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照附近行情及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佳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新台幣960,724,784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陳韋翰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桃縣估字第00002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交易價格1%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所得資金投入營運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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