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能源:公告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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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27
2.公司名稱:太極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20,000千股乙案,原訂股款繳納期間,
業已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
股款;爰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
項之規定,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定為催告
繳款期間尚有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依繳款通知書金額及帳號
駕臨各地金融機構辦理匯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二、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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