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26日啟動ECFA首次協商 鄭立中、高孔廉率團赴北京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24 日宣布,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ECFA) 第一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定於 26 日在北京舉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將分別率團進行商談。
香港《大公報》報導,海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 12 月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兩會領導人在台中舉行的第 4 次會談中,就商簽 ECFA 原則性交換了意見。雙方同意將此議題列為今年上半年第 5 次兩會協商重點推動的議題,並且希望盡快在兩會的框架下安排專家業務磋商。
現經海協會與海基會聯繫安排,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將分別率團,於 1 月 26 日在北京舉行兩岸商簽 ECFA 第一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
據了解,第一次磋商將於 26 日上午 9 時在北京釣魚台大酒店舉行。大陸方面成員來自海協會、商務部、國台辦等部門,包括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等。海基會代表團成員包括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台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及「國貿局」、工業局等相關機關業務人員共 13 人。
在此次商談中,雙方將圍繞兩岸商簽 ECFA 的程序性問題開展磋商,主要內容包括:對兩岸研究單位共同研究的結論和建議予以評價,商議 ECFA 的正式名稱及基本結構,通報雙方專家工作商談小組構成,溝通和相互交換商談所需的經貿管理規定、稅則及統計數據等資料信息等。此外,雙方還將就各自關心的問題深入交換意見。
海協會表示,商簽 ECFA 有利於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最大可能地追求互利雙贏。
海協會希望雙方均能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秉持相互開放的理念,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推動兩岸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進程。
海基會 24 日通過官方網站發布,為因應東盟「10+1」自貿區本年開始實施零關稅,兩岸擬協商建立 ECFA ,降低關稅,促進出口,振興經濟。經過兩會密集聯繫與安排,就該議題整體性安排與工作分組方式等進行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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