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公告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99/04/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吳建榮。
董事:孫宗鼎。
法人董事:法人董事宏齊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安邦先生。
法人董事:法人董事鉅基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鄭森焜先生。
法人董事:緯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洪耀川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本公司章程所列營業範圍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吳建榮先生。
董事:孫宗鼎先生。
董事:緯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洪耀川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吳建榮先生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2)孫宗鼎先生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緯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洪耀川先生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東莞市橫瀝鎮西城工業區。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揚州市華陽西路101號。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揚州市華陽西路1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
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