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部分進口食品添加劑征反傾銷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商務部21日公告稱,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8%-29.7%,實施期限為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公告稱,經過調查,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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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21日公告稱,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8%-29.7%,實施期限為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公告稱,經過調查,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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