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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億工業: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日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已洽定應募人

日本豐田通商株式會社(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為策略性投資人,符合前


述條件之法人。

3.私募股數:1,2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66,0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5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除有該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不得再

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後,始

得申請上市櫃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價依據:訂定99年11月19日為定價日,並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

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價格為60.49

元),作為定價依據。

(2)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99年11月22日起至99年11月23日止。

(3)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9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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