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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與《基本法》23條有矛盾 《國安法》不適合引入香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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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日前提出將大陸《國安法》納入《基本法》,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日前表示,中央有權將大陸法律引入香港,至於做不做就另當別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認為,23條與正在草擬的《國安法》內容有矛盾之處,直言不適合引入《國安法》。

《星島日報》報導,對於吳秋北提出可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大陸的《國安法》,香港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基本法》23條內容與大陸《國安法》有矛盾,認為前者更接近內地《刑法》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罪。

梁愛詩強調,兩地法律制度不一致,大陸法律注重原則性及憲制性,而香港法律要求清晰的條文,坦言「引入也沒有甚麼用」。她又指,新的《國家安全法》仍在立法階段,在未清楚草案的內容前,討論應否納入是「無意思」,亦「太遠」。她又指出,除非香港進入緊急狀況,發生動亂,中央才有權下令在港實施大陸法律。

根據《基本法》第18條,中央可將全國性法律通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香港,但只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另一情況是香港進入戰爭狀態、或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而危及統一或安全的動亂,中央可要求全國性法例在港實施。

另一基本法委員譚惠珠形容,這是「好極端的情況」,暫時看不到有需要。

譚惠珠又說,起草《基本法》時,為了避免用附件形式將中國刑法納入《基本法》,才有23條自行立法。她認為,23條令香港「着數咗」,而並非要管死香港、打壓自由。她表示,吳秋北以人大身分提出有關問題「無可厚非」,形容對方只是「太過盡責」,而非「失言」。她又說,除了吳秋北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曾提及考慮引入《國安法》,沒聽過大陸官員說過類似的言論。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表示,香港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比較理想,若長期不立法,法律上會出現真空,在憲制上亦會出現問題。被追問現在是否有必要引入《國安法》,他就只重申,政府日前已表明並無就引入《國安法》進行研究。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直言,《基本法》23條涵蓋的範圍已很廣泛,毋須《國安法》,況且若大陸法律每次都可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又何需本地立法?但他指特區政府如此弱勢,以現時的社會環境,根本難以為《基本法》23條立法,相信中央亦不會將此燙手山芋拋給特首梁振英。

田北俊又指,吳秋北提出此建議,其一則可能是為了「擦鞋」,其二則可能是擔當「爛頭卒」的角色,試試水溫,認為社會毋須過於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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