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中石化:有關力鵬企業(股)公司民國100年11月違約造成本公司損失案,董事會通過授權經理部門於損害範圍內,提出求償之必要相關法律等程序。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02-21 00:05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力鵬企業(股)公司2.事實發生日:101/02/2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與本公司民國99年9月1日之己內醯胺買賣合約書。4.處理過程:已終止雙方之買賣合約,改為現貨交易模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將調整市場各客戶之供應量。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同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富邦金:說明2月21日工商時報A4報導下一篇華碩:澄清101/02/19媒體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