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營養標籤制7/1起實施 7000件食品不符新例被迫撤出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0-06-22 10:28
香港營養標籤制度 7 月 1 日實施,全港 73000 件預先包裝食物中,當局共豁免了 22000 件食物免受新例規管,比率高達 3 成,又估計少於 1 成約 7000 件食品因新例撤出香港。換言之,在 10 日後市面共有 51000 件預先包裝食物,需受新制規管,當局每年會抽驗 500 件食品,若發現標籤與化驗結果不符,供應商須於 2-3個 月內更改標籤,否則會被檢控。
《星島日報》報導,食物安全專員陳漢儀預計,在全港 73000 件預先包裝食物中,會有少於 1 成 (約 7000 件) 預先包裝食物,因為新例撤離香港,香港食品的自然流失率約為 1 成 4 。食安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補充,那些食品多是銷量低,認為在新例下無利可圖,且多有營養聲稱,因此不能申請豁免。
陳漢儀表示,政府委託顧問公司在 4 月調查顯示,最少 6 成預先包裝食物,已符合營養標籤制度要求,包括標示能量和 7 種營養素,有低脂低糖等營養聲稱的亦已標明含量;標籤未符合要求的食品,多數是有營養聲稱的食物,而小店鋪的不達標率,高於大型超市。
由於不少店鋪都會在新規管制度落實前,先賣舊貨,因此預料符合新標籤要求的食品,要待 7 月才上架,因此愈近 7 月,達標食品便愈多,相信目前不達標的食品少於 4 成。
部分預先包裝食物因為每年銷售少於 3 萬件而獲豁免規管,陳漢儀表示截至本月逾 7 萬件預先包裝食物中, 22000 件已獲批准豁免受新例規管,佔比例 3 成,她說這已平衡業界和市民利益。
惠康、 ThreeSixty 、 MarketPlace by Jasons 及 Oliver"s The Delicatessen 4 間超市發言人說,已檢測約 25000 種產品,包括部分產品的營養成分,大部分已按法例修改標籤。當中約 500 種產品因為新例下架,主要為健康食物,並附有營養聲稱,如標榜低碳水化合物及低脂,過半來自英美,其餘來自澳洲及歐洲。發言人相信在新營養標籤制度下,食品價格會上升,消費者選擇卻會減少。
百佳發言人表示,會確保 7 月 1 日後架上售賣的貨品符合新制要求,預計屆時有數千件貨品因不符合規定而停售,百佳會盡量維持貨品價格穩定。
食安中心每年會檢查市面 5 萬件貨品的標籤,在新制生效的首年會再抽驗 500 件食品,主要是有營養聲稱的食物。若食物化驗結果與標籤不符,食安中心將要求有關商戶解釋,並須於 2-3 個月內更改標籤,否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港元和監禁 6 個月。
陳漢儀說,過去中心發現食物不符合規定,會在 1 個月後提出檢控,新制的寬限期為 2-3 個月,是因為政府和私人化驗所抽樣和參考的資料庫不相同,需要時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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