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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30,769,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76,9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23日金
管證發字第0990038572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99年9月20日經授商字第
09901212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本次增資變更前:原資本總額為8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
640,380,770元,分為64,038,0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增資變更後:資本總額為1,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671,149,770元,分為67,114,9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
三、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有關股票簽證發行事宜,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
定於三十日內辦理,並於交付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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