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光電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
鉅亨網新聞中心
天龍光電(300029)2月2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008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間2008年10月21日,有效期三年。根據有關規定,公司于2011年6月提交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近日,公司收到由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證日期為2011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相關規定,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后,在三年有效期內繼續享受按1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以上稅收優惠政策不會對公司2011年的經營業績產生影響。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