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混尿企圖讓小主人喝 印傭判9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6 23:47
香港一名印傭將尿液混入飲水中,企圖讓4歲的小主人飲用,被判入獄9個月。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雖然聲稱作出這樣的行為是家鄉習俗,可以讓小主人聽話,但被告被人發現時,一開始還辯稱她不知道,後來才不斷道歉,因此法院認定她這樣的行為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讓男童受到傷害。
法官同時指責被告的行為惡毒,明顯不適合照顧小朋友,因此要判處有阻嚇性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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