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 要未來產業朝創新發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產業創新條例強調取消大企業的減稅優惠,改採對企業普遍性減稅,雖然引起宏碁、鴻海等大企業不滿,不惜以撤出台灣營運總部作抗議,但是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表示,原來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其實已經在去年底落日,所以高科技業是不可能再像過去一樣可以享受非常低的稅負,而產創條例取消對高科技特定免稅,但是對所有企業採取普遍性減稅,是比較公平的做法
『有一些優惠不再延續,其中高科技產業最關心的,就是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過去的五年免稅跟股東投資抵減,在促產落日之後,產創裡面並沒有接續,沒有繼續保留部份我們有配套做法,就是大量投入在研究發展或人才培訓的公司,可以利用投資抵減取得更低的稅率,但是,國內的所有企業不可能再像過去一樣再享受非常低的稅負,像過去宏碁提過他們實質有效稅率才百分之三點幾,為什麼不能再享受低稅負?因為我們正府已經開始時施最低稅負制。』
產創條例取消對高科技特定免稅,雖然避免圖利財團的質疑,但是經濟部認為,吸引廠商根留台灣,或促進在台投資,低賦稅雖然很誘人,但廠商還是會著眼產業聚落有沒有成型,工業區進駐有沒有加值服務,所以經濟部會提出配套措施,工業局長杜紫軍
『高科技產業決定投資與否,稅負很重要。但是,新加坡過去用高優惠吸引半導體進駐,只有一家特許半導體在那邊設,而全世界密度最高的基地是在台灣,為什麼?因為半導體這種高科技,不是一家就可以成立,它需要聚落,所以它必須要有IC設計、半導體製造、封裝測試、還有下游使用必須有非常高的集中度。除此之外,我們科學園區還提供好的進駐環境,提耕低廉的租金,提供單一窗口的服務,在科學園區裡面,包括進口機器設備免關稅、港口費用減免等,使得高科技產業大量在台灣生根。事實上它並不是一個稅率問題就能解決,是要整體的配套,所以這是我們過去高科技產業能夠成功的因素。』
杜紫軍強調,經濟部鼓勵產業研發,除了租稅優惠,配套還包括人才、設備、廠區等多管齊下的服務
『經濟部有業界科專、主導性新產品,或是研發中心,對於高科技產業本來就有研發補助,而且不只補助薪資部分,還包括消耗性材料、技術引進必要費用、設備使用費等等,在科專、在主導性項目裡面,都可以在50%提供補助,還提供研發替代役員額,所以實質上從這些比較,我們對高科技產業所提供的條件並不遜色。』
經濟部強調,產創條例對企業普遍性減稅,並獎勵研發和人才培訓,是基於整體國家產業政策的發展,希望有限的政府租稅工具,做更有效運用,讓台灣能朝產業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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