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達: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購普通股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1年2月17日經持有人提出申請認購普通股,經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101年2月23日起上市買賣。
三、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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