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已交付新股說明:
1.本公司97年第一次第一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4年第三季換發新股,共計16,000股。
2.本公司97年第一次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4年第三季換發新股,共計1,000股。
3.本公司9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4年第三季換發新股, 共計523,000股。
二、前述轉換普通股股票時,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
三、經轉換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本公司股務組。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一樓。
電話:(02)2718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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