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帆:代子公司公告簽訂租賃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東莞市億科物業投資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宿舍出租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提前終止合約者不得退回押金及需加收4個月租金做為違約金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提高投資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效運用子公司資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租賃期限自各物業移交日起至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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