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博智南山案 立院經委會訂7大審查要點

兩岸網記者王定傳 台北


兩岸網台北3月11日報導 針對南山人壽股權移轉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下午做出決議,要求投審會審查南山案時,必須將持股適格性、要求博智大股東承諾7年內不會轉讓持股、團隊經營能力、具體承諾維持台灣3萬餘位員工及400萬保戶權益、應查明有無中資或外資聯手炒作股市等7大審查要件列入審查。

立法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今天都進行南山案的報告及處理,經濟委員會在答詢結束後,通過國民黨籍立委蕭景田等人決議。


經濟委員會決議要求投審會審查南山案時,除了應審查大股東持股超過10%適格性、團隊經營能力之外、並要求博智具體承諾維持台灣3萬餘位員工及400萬保戶權益,以及查明有沒有代拍、借殼、中資聯合外資炒作股市等問題。

決議還要求,博智大股東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並將中策集團擅自與中信金控簽訂的備忘錄納入審議,另要求投審會審查時應全數出席,審議後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記者:王定傳)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