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全實業: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俊舟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俊舟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盛龍紡織(惠州)有限公司 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龍華鎮
華盛工業區廣汕公路88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尼龍布、尼龍印花布及防水布。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盛龍紡織(惠州)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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