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汽車使用牌照稅 4月1日開徵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4月起將進入報稅季,財政部今(26)日正式宣布101年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1日起開徵,財政部提醒民眾,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每超過2日將按應繳金額加收1%滯納金。
財政部表示,101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陸續在3月底寄發,若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可以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另外,若車子因逾期未參加定期檢驗,也必須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並儘速重新驗車領牌,而不堪使用的車輛也必須辦理報廢手續,否則經查獲,除了要補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至2倍的罰鍰。
在繳納方式的部分,車主可在開徵期間前5日(即27日起)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牌照稅繳納方式多元,納稅人可在繳納期限內持繳款書就近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除了信用卡外,其他方式都免收手續費。
除了4月1日將開始繳納使用牌照稅外,5月1日則有房屋稅和個人綜所稅必須繳納,民眾又將荷包大失血。其中,今年5月報稅時,若民眾有申請採用政府代算所得稅服務,將自4月25日起會陸續收到所得稅額試算申報書表。民眾若想確認自己是否為稅額試算服務對象,可自4月25日起至5月31日間,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
在房屋稅部分,只要去年有出售房屋的民眾,今年5月都必須多繳稅。財政部核訂100年售屋所得額標準,首度採取按漲跌程度分區調整課稅比率的措施,藉以貼近反映售屋獲利,促使台北市及新北市成為全國雙重稅區,其中台北市售屋所得額從37%調高到42%,創下史上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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