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未核准癌思停治療黃斑部病變適應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13 19:04
大陸傳出使用癌症標靶藥品「癌思停」治療黃斑部病變,導致病人出現失明等不良反應。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衛生署核准「癌思停」作為癌症標靶藥品,沒有核准治療黃斑部病變的適應症。食管局將發函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等相關醫學會,提醒醫師注意核准適應症外使用這項藥品的風險。
食管局指出,醫師沒有依照藥品許可證所載的適應症,做為藥品處方,病患所產生的藥害,將無法獲得藥害救濟給付。食管局再次提醒醫師,如果經專業判斷,有必要處方核准適應症外使用藥品的時候,須要特別仔細評估,同時告知病患可能的風險,以及產生藥害將無法獲得藥害救濟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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