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達光電: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97.12.31發行及98.06.30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金管證字第0990065027號函核准在案,依員工認
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辦理。
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新股劃撥及上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5個營業日
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新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之日起上櫃買賣。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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