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2)擬配發董事酬勞24,685,621元。
(3)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2,342,81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由小數點數字自
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2)股東現金股利分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
(3)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有買回庫藏股,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數
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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