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
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566,447股
4.每股面額:NT$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5,664,4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3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增資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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