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元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新台幣30,0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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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12/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82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與其有業務往來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係屬100%持股之子公司,無提供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983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14
5.計息方式:
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依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之財務狀況
由母公司協助規劃還款時程。
(2)日期:
自撥款日起計算,期限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24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2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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