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鴻科技:董事會決議在一年內對子公司澤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上限新台幣270,000仟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0/12/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澤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695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維持子公司正常營運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49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8539
5.計息方式:
約定利率為2%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自貸放日起一年內,視資金狀況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2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