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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粵港簽合作協議 重點工作增至86項 設10億基金助港企拓內銷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2-01-10 14:40


粵港兩地昨簽署了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2012年重點工作》,內容涵蓋商貿、金融、企業升級轉型、前海發展等多方面,雙方重點工作增至 86 項,以回應國家「十二五」規劃對加強粵港合作的要求,以及配合早前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公佈的中央 36 項促進香港進一步發展的措施,為兩地今年合作交流繪藍圖。特區政府將設立 10 億元 (港元,下同) 基金助內地港企建立品牌、升級轉型,亦會在 3 月落實一次性跨境車牌,並爭取八達通及內地嶺南通在年內於試點實施互通。

香港《大公報》報導,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 17 次工作會議昨日在新政府總部舉行,會議由政務司司長林瑞麟與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共同主持。特區政府相關的主要官員和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會議。雙方在會上回顧了落實《2011年重點工作》的進度,並定下今年的具體工作計劃。


會後,林瑞麟與招玉芳代表兩地政府,簽署《2012年重點工作》,作為今年雙方合作交流工作的藍圖。林瑞麟表示,面對不明朗的世界經濟前景,本港今年的經濟增長會有所放緩,加上在新學制下有兩批學生畢業,可能對就業市場造成影響。他指出,粵港兩地必須加強合作,把握當前國家「十二五」規劃的機遇,以及李克強去年八月訪港時所宣佈的 30 多項中央促進香港進一步發展的措施,共同面對挑戰。

兩地政府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是協助港資企業在內地升級轉型,尋找新增長點,以應對國際經濟危機。其中,特區政府將根據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在施政報告中提及的建議,成立為期 5 年的 10 億元專項基金,支持港企在內地發展品牌、拓展內銷和拓展業務,並舉辦香港周推廣品牌,首場香港周將在重慶舉行。同時,會繼續實施「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支持在粵的港資來料加工企業發展。

現時,港資企業佔廣東省貿易總額約 7 成。招玉芳指出,儘管國際形勢嚴峻,但去年粵港合作仍富有成效,去年首 11 個月,粵港進出口貿易總額同比增長 16.8% ,香港在廣東省內的投資額亦同比增加 7% ,兩地政府會密切留意外圍環境,為內地港企提供協助,加快企業升級轉型步伐。

招玉芳表示,兩地政府過去一直致力落實粵港合作工作、協助港企發掘商機,包括提供政策扶持港企開拓新興市場、鼓勵港企進口自動化設備、搭建內銷平台、提供通關檢驗便利化措施減低流通成本、減免緩 27 項行政收費、提供措施解決用地用電問題等。她舉例表示,在升級轉型下,港資企業能調整步伐,生意較之前有明顯增長,有傳統的毛紡企業,引進新工藝及技術後,去年接單量增長一倍多。

此外,《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署至今已兩年,兩地合作步伐明顯加快,而 CEPA 補充協議 8 的簽署,更為粵港合作增添新動力。招玉芳表示,雙方在服務業合作、落實 CEPA 各項「先行先試」措施成效明顯,粵港金融合作穩步推進,跨境基礎設施建設、通關便利化合作得到加強,在醫療、教育、環保等重點民生領域的合作繼續深化,廣東年內將制定出台 CEPA 補充協議八相關實施細則,並在今年上半年在香港舉辦推介會,介紹 47 項「先行先試」措施。

2012年粵港合作安排摘要
  
一、跨界基礎設施

1. 續推進港珠澳大橋島隧工程施工及開展深港西部快速軌道交通各項研究。

2. 加快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建設,於今年內實現向香港供氣。

3. 推進珠三角直升機短途運輸網絡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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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代服務業

1. 廣東年內制定出台CEPA補充協議八相關實施細則。

2. 金融合作

■ 鼓勵廣東銀行機構對香港銀行同業提供人民幣資金兌換和人民幣賬戶融資。

■ 支持符合條件的港資機構在粵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組織)和融資性擔保公司。

■ 支持廣東法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取得人民幣境外合格投資者資格(RQFII)。

■ 加快推進廣東交通卡與香港「八達通」互聯互通工作,爭取今年在廣東省內部分城市及香港試點。

3. 旅遊合作

■ 廣東加快將「144小時便利簽證」政策推廣到全省,並簡化外國遊客經廣東口岸的入境手續。

4. 進一步推動實施香港取得內地建築及相關工程專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在廣東註冊執業。

三、製造業及科技創新

1. 研究實施2012年度粵港科技合作聯合資助計劃。

2. 香港設立10億元專項基金,支持企業在內地發展品牌、拓展內銷和升級轉型。

四、國際化營商環境

1. 口岸建設與通關監管

■ 內地訪客e-道於6月前擴展至深圳灣、中國客運碼頭、港澳客輪碼頭及香港國際機場管制站。

■ 今年3月在深圳灣口岸啟動一次性臨時來往粵港小汽車的試點。

2. 法律事務合作

■ 粵港成立法律問題協商與合作專家小組。

■ 爭取國家支持粵港律師事務所探索開展合夥型聯營。

■ 爭取國家支持深圳前海在法律服務業對港開放先行先試。

3.貿易投資促進

■ 發揮深圳資源優勢,探討在檢驗經香港中轉內地的葡萄酒方面合作。

五、優質生活圈

1.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 制定珠三角地區2011年至2015年的空氣污染物減排方案。

■ 加快供港水產品養殖基地建設。

2.社會保障

■ 進一步支持香港服務提供者到廣東設立獨資門診部,並簡化程序。

■ 進一步擴大香港居民病歷轉介安排的深圳試點醫院數量。

■ 廣東出台鼓勵香港服務提供者來粵興辦養老機構和殘疾人福利機構的優惠政策。

六、教育與人才

1. 廣東支持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合作舉辦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 廣東部分高校今年試行實施免內地聯招考試招收香港學生。

3. 繼續做好廣東工業設計培訓學院共建項目,推進工業設計及有關專業「一試三證」試點工作。

4. 研究探索國家職業標準與香港「能力標準說明」之參照及銜接,開展「一試兩證」技能鑒定試點。

5. 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開展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互認試點工作。

七、重點合作區域

1. 落實前海服務業向香港擴大開放、下放審批權限等事項。

2. 支持港資企業在南沙投資、創業,支持南沙新區申報遊艇「兩地牌」,試行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政策。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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