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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整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596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普通股股票於101年1月3日上市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同時終止上市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股數: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整。
(三)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共計330,241,0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302,410,010元整。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 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四、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本公司擬訂於101年1月3日(星期二)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於上市買賣交易。屆時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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