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承啟:補充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票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09

2.減資基準日:100/11/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減資換股計劃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

11月30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37778號函准予辦理,擬訂本作業計

畫書。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93,522,630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89,352,263股。

(二)、減資銷除資本及股數:本次減少資本275,204,970元,銷除

股份27,520,497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三)、私募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私募增加資本56,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560,000,000元。

(四)、減資後申請上市股數及實收資本額:本次減資後申請上市股

數為61,831,766,股,減資暨增資後股份總數為117,831,766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1,178,317,660元。

(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

股數,每仟股換發692股(即每仟股銷除308股),減資比率為30.80%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

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

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採帳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

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用,不再另行發放。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依公司法第一六二條之二規定,採無實體發

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四、股票換發處所: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192號1樓

電 話:(○二)八五○二二二九九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0年12月16日至100年12月29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2月20日至100年12月29日

(三)、減資換票基準日:100年12月24日

(四)、自100年12月30日起全面換發新股票,新股票並於同日上市買

賣,原舊股票終止上市且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將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並由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並同日上市買賣,

股東請至往來券商補登存摺即可,毋需辦理換發手續;惟尚未在證

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

換發作業。

(二)、尚未辦理實體股票轉換無實體者,請依下列辦理:

1.持有已辦妥過戶之現股股票者,請於100年12月19日(含)前持股票

、集保帳戶存摺、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

理者請加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及

『存券轉帳申請書』辦理。

2.未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辦妥股票過戶者,須俟減資新股發放日

(100年12月30日)後持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清單或繼承

或贈與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戶存摺及股東原留印鑑

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另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

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二份及『存券轉帳申請書』辦理。

(三)、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內容作業事項,於舊股票停止過戶開

始日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將相關書件函送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並於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告,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

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0/12/2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0/12/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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