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公告收到桃園縣政府裁處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規
定,處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酸廠儲槽區循環泵浦正常運作,以符合空氣污染
防治法之法令。
4.預計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該異常狀況,10分鐘內已解決。
(2).落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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