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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硝:公告收到桃園縣政府裁處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規

定,處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


3.處理過程:加強改善酸廠儲槽區循環泵浦正常運作,以符合空氣污染

防治法之法令。

4.預計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該異常狀況,10分鐘內已解決。

(2).落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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