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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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大園鄉航翔路101號(貨運站大樓五樓訓練教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0年4月24日至100年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茲
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民國100年4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
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
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865859)。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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